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4月28日上午,东胜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110”工作机制启动仪式。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出席活动并讲话,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刚、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二局局长杨平、东胜区人大法工委主任王崟、东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晓萍、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翠萍、东胜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闫强以及我院在家班子成员、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启动仪式上,张海龙院长、王刚局长分别就我院“执行110”工作机制提出要求和希望。参加会议的各位嘉宾热烈交流,对“执行110”工作机制的成立表示祝贺和期待,并希望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再创新局面。
东胜区人民法院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强调:一是要规范接收报警,逢警必出,打造执行“尖刀连”;二是要精准查人找物,出警必快,建立24小时应急处置;三是要优化指挥调度,出警必果,助力攻坚“骨头案”。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刚指出:一要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加强内外联动;二要加强警务保障,保证执行干警进行警务活动时没有后顾之忧;三要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执行舆论氛围。
“执行110”是东胜区人民法院落实“执行攻坚年”的一次有益探索,对于进一步深化执行机制改革,更好为群众提供执行服务,打通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东胜法院全院上下将以真抓实干的精神攻坚克难,持续完善“执行110”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善意执法、廉洁执法、精准出击,最大程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奋力开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那“执行110”到底是什么?
法院对外公开执行线索举报电话,举报电话由专人24小时(工作日内)值班接听,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知情人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具体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直接拨打执行法院举报电话。(图片:汪 媛)
“执行110”采取“1+N+N”工作模式,由一名执行法官+N名执行辅助人员+N名法警组成,执行法官负责签发拘留决定书及其他处罚决定书,执行辅助人员和法警办理具体执行事务。
欢迎广大群众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具体行踪。
“执行110”线索举报电话:0477-83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