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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她)们点赞】优秀司法警察王岳峰
作者:东胜区人民法院法警队  发布时间:2023-06-27 09:36:49 打印 字号: | |


法警队王岳峰


王岳峰,男,1983年12月出生,2005年12月参军入伍,2010年11月退役,入党15年。现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一名奋战在基层一线退伍军人。

在部队时,他就是一名优秀士兵,当兵五年,三次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被授予三等功,多次获得嘉奖。五年的当兵生涯,铸就他一生的品质。弹指一挥间,脱下军装已13年了,13年来,变化的是不断刻上岁月痕迹的容颜。而不变的,是一颗坚韧而赤热的军心。

自参加工作以来,王岳峰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认真学习,踏实工作,努力奋斗在司法警察工作一线。以保障审执工作秩序安全为己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求实创新精神,忠实履行一名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在默默无私的奉献中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屡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参加司法警察培训被多次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被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一次。

一、服从安排,做政治合格的“明白人”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王岳峰同志始终加强党性锤炼,増强党性观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他能自觉服从院党组和领导的工作安排,对党组织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和落实到位。工作中积极主动,对同事真诚相待,关系融洽和睦。他时常提醒自己:“作为一名退役军人,要做一块钢铁长城的基右,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人民的安居乐业献出光和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期司法警察事业的新篇章。

二、热爱学习,做业务精通的“发言人”

司法警察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王岳峰同志作为一名退役军人,能迅速转换角色,虽然没有经过业务培训,一切从零开始,但他不等不靠,凭着军人那种拼劲和韧劲,硬是给自己立下了“军令状”,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弄懂司法警察工作业务、掌握工作本领。为了尽快进入角色,工作中他虚心向队里工作经验和方法丰富的同事学习,并找来各种业务书籍,文件资料阅读。通过不断学习,很快就从一名“门外汉”成为司法警察工作战线上的行家里手。在押解被告人时,脑中总是紧绷安全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确保了每一次押解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执庭中,总是保持良好的警容姿态,以确保刑事审判法庭的严肃性;同时,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原则,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从未打探或泄露案情。参与办案部门的提押、看管和执行拘传及其他强制措施等多项安全保卫工作,从未出现过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从未出现过违规违纪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警力保障。

三、心系群众,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王岳峰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除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业余时间还对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贫困户特别关心,王岳峰同志经常登门拜访,每户的人口、劳力、贫困状况、脱贫原因、包扶措施、脱贫途径等,他都能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对于特别困难的群体,及时给予关爱。在他的积极建议和组织下,队里干警自发组织捐款购买大米、白面等生活用品,对东胜区红泥塔镇枳机塔村困难群众进行了集中慰问,在慰问过程中,王岳峰同志细心的发现村里的老人们普遍缺乏防范诈骗的意识,随即对当地群众又进行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时时刻刻心系群众。

退伍这么多年, 王岳峰同志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曾是一名光荣的军人,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更没有忘记身肩的沉甸甸的责任。他说:“虽然离开了部队,可依然还是一名军人,勤恳踏实的工作让我无愧于心,也得到了很多荣誉。但我知道,荣誉只代表过去,我也深知未来任重而道远,还有很多工作等着我去做。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充分发挥退伍军人的品质,扎根基层,立足本职,积极进取,为司法警察事业继续奋斗!”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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