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智慧法院建设之我见——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
作者:张海龙  发布时间:2023-06-28 09:49:24 打印 字号: | |

智慧法院建设和司法改革,被誉为人民法院工作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要知晓其重要性,就要深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一要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二要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有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近年通过向先进地区学习,加之本身的实践和近期本院关于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民间借贷纠纷案由的试点工作,我对智慧法院建设有了一些体会和认识,关键是树立“先行先试+一张网建设”的理念。

智慧法院的建设必须树立“全国一盘棋”理念,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否则会引发无序竞争,价格虚高,资金或短缺或浪费。盲目跟进,导致建设不平衡,不适应,重建设轻应用的混乱状态,贻误战机,贻误工作,永远落后。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便于总体规划,建议上级法院可以按照发展规划图中各系统权重及前驱和后继关系进行规划,先建设高优先级项目,再建设低优先级项目,建设低耦合高内聚的集群系统。二是便于各系统建设厂商间对接、系统数据互通,防止建设的系统“信息孤岛”。三是便于集中能力办大事,基层法院甚至中院都没有单独规划建设系统的能力,各院信息化人才短缺,信息化资金不足,协调各科技公司效果差。四是节省信息化费用,有过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批发比零售便宜”,且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让各法院自行建设规划,将由“经济贫富差距”演化为“审判贫富差距”,不利于服务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人民审判活动。

系统建设,必须发扬“盯紧”“紧盯”的工作作风,建一项成一项应用一项,上下衔接,左右支持,有力推进。任何人都不能成为推动工作的绊脚石和观望石,而应成为积极推动建设的实践石。从概念提出,到项目规划,到科学研发,再到实际应用。一步一个脚印,来不得半步的跨越,需不断的磨练和修改。这就需要一大批人员从兴趣爱好、强烈的事业心到担当作为,一心扎到项目中去研究,一步步往前拱。这需要在枯燥反复的试验中去提取有益的成分,直至一个系统的完善,呈现在大众面前。任何一个项目都不是完美的,都需在实践应用场景中完善。个中艰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解其中味。与科技公司的融合沟通至关重要,进而得到全方位的支持。必须放下身段,不可盛气凌人,方能取得真经。相反也不能听其天花乱坠般推销广告,是否合适,冷暖自知。

要重视人工智能,目前人工智能发展十分迅速,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神经网络等技术已经逐渐成熟,基于上述技术我们法院是否能够与时俱进,先行先试。例如12368加入部分机器人智能客服,解决工作人员短缺、线路占线的问题;法庭的语音识别针对本地方言进行训练学习,提高方言的识别率;法庭加入人证核验设备,加强人员信息核对的精准性、可靠性。当然并不是法院信息化程度越高就越有利于审判工作,效率的提高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否则将本末倒置。在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当兼顾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目标,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逐步提升效率。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技术中立”原则,即系统设计者要避免引导或者误导使用者(法官),尽可能的消除系统设计者的倾向性。

成果的转换也不可能立竿见影,需要决策层强大的决心。1.树立早推比晚推好,强推比软推好的理念。从审判现代化的角度出发,主动拥抱智能化才能握手新时代,否则你就是落伍者。2.实际应用不是一次会议和讲话就能实现的,讲得好不如做的实,需要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由浅入深,在其中去反复实操,去锤炼,直至成为作业习惯。感受到智慧法院每一项建设成果的便捷性、减压性的体验。进而主动、自觉地去应用。3.决策层和监督层也应深入其中,明白其科学性,基本原理,和实际应用者一起去体验、交流,收获有深度的参与感。否则,苍白无力。“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更不可能仅仅是一个概念的提名角色。

实质上,任何一项新生事物的推广应用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得冲破传统的习惯,当然也包括畏难情绪和行为习惯。推进的过程也是一个抉择的过程,如意志不强,手段不硬,患得患失,环顾观望,往往会被传统的习惯所湮没,或戛然而止,或裹足不前,最终沦为重建设、轻应用的窠臼,涛声依旧,但也不能盲目推进,进而反复受挫,需循序渐进,精准实施,否则,便是小猴子下山的故事。

“重建设,轻应用”,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深究其原因,不能仅仅归责于法官不使用,是否也存在系统不好用的问题呢?法院要把好系统质量关。很多科技公司开发完系统不做上线测试、不做用户调研、系统培训马马虎虎,完成招标书上的功能列表就万事大吉,扔给法官说“用吧!”。实际上这些系统的上线并没有减少法官工作量,甚至给法官找“麻烦”。总是考核法官使用率,是否也能给法官一个机会,给系统打个分,对不合格系统说“不”。

信息化建设前要充分做调研,系统并不是给信息化工作者用的,是给法官和辅助人员用的,系统能不能用、有没有用、好不好用,法官才有发言权。系统的优劣,感知者是一线的工作人员,不是领导和研发人员,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淘宝、百度、微信,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做了诸多调研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让法官与一线辅助人员的切实需求得到满足,还会存在建而不用的问题吗?

其实,培养一线工作人员的作业习惯至关重要。转变个人理念很费劲,尤其是对新生事物不感兴趣,习惯于传统作业习惯的人。力争使其转变理念,主动求变,帮其一起行走,积极拥抱智能化,跟上新时代,踏上审判现代化的新征程。其次,耐心细致做好诉讼参与人的工作,让其积极配合支持我们立审执访中智慧法院成果的转化工作,亲历亲为,有切身的体验感,感受它的便捷性和公正性。其三,做好宣传工作,做得好还需讲得好,讲好智慧法院建设的故事,让产品的优势广为人知,势在必行,进而得到社会各方的支持。不能停留在“酒好不怕巷子深”的理念。要有“王婆卖瓜”的自信,夸出自信,夸出效率,夸出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在法院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审判秘密安全”。在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如火如荼的过程中,不禁有些担心,所有审判信息上网后,一旦被存在不良用心的人攻破堡垒,那么一切审判秘密就将全部泄露,这对于审判工作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保障网络安全,一是要构建强大的外部堡垒,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网络安全预警和审计系统等硬件设备必不可少。同时配备专业的网络安全工程师,优化安全策略配置,对抗外来攻击。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堡垒往往是被内部攻破的,大部分网络安全设备都是针对外部攻击设置的,一旦内部计算机被植入了木马程序,所有防御就形同虚设。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树立全体干警的网络安全观,做好个人电脑病毒查杀,减少外接存储设备的使用,保障好个人电脑安全就是保障整个法院系统的网络安全。

智慧法院建设永远在路上,尽管各院有各院的认知和建设规划,但是在目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4.0规划是我们应该积极追求的目标。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鄂尔多斯中院     鄂尔多斯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