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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她)们点赞】优秀法官于立辉
作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30 09:49:13 打印 字号: | |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于立辉


于立辉,女,1979年11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党龄1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法官,二级心理咨询师,东胜区第一届法学会理事,东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东胜区第十届法治内务司法专门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3月考入东胜区法院,先后任办公室秘书、政治部副主任、诉讼服务中心团队长、民二庭副庭长等职,2022年4月被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大正式任命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工作期间,先后获得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优秀通讯员、内蒙古自治区优秀通讯员、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东胜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法治新闻工作者、“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东胜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30余项荣誉。

工作以来,共审核、制发各类文件700余个;起草领导讲话发言材料260余份,撰写各类汇报、调研总结材料520余份;先后在国家级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00余篇,报送信息简报700余篇,累计800余万字,撰写的多篇论文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内蒙古审判》等多家媒体发表并奖。其中,撰写的《东胜区法院:司法为民装上瞄准镜》在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为了写好800多万字的材料,她全年三分之二的夜晚和双休日都在加班加点,周末和节假日对她来说简直是奢谈。每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时,别人睡得正香,她却在伏案奋笔,为一词一字苦琢苦磨;当晨曦初露,人们开始晨练之时,她却拖着疲惫的身躯,准备第二天的工作。即使在手术过后,也依然坚持带病工作,从未向任何人诉说过苦楚。

自2009年2月1日承办案件以来,她对自己更加苛求,处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她白天忙于开庭、阅卷、调查,而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经常安排在午休、晚上或节假日里完成。她的兢兢业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敢于亮剑的行事作风也被同事们戏称为“铁人二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尤为注意审限意识,并耐心地做好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工作,所有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改判、没有一起引发上访,做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受到了当事人的交互称赞。

在审判管理工作上,她始终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建功必定有我”的决心,坚持“身在兵位、实为帅谋”,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不但擘肌分理地做好审判管理工作,还同时做好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现了审判管理、专项行动双促进、共发力。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于立辉的求索之路永远在路上。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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