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员额法官阿日古娜
阿日古娜,女,蒙古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2007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杭锦旗人民法院任刑庭副庭长、巴拉贡法庭庭长、立案庭庭长、党组成员。2020年12月选调到东胜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2016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7年被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全市维护维护少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被评为全区办案标兵;2020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被评为全市执行能手。
阿日古娜同志2021年12月进入东胜区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执行局员额法官,她始终以增强业务能力为目标进行自我塑造,为了提质增效,作为团队的领头羊,她付出了与他人更多的努力。一是以公平促效率,改变了“能者多劳”的管理模式,从分派任务做起,无论数量、难易程度,大家一视同仁。二是交方法,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人一对一讲解具体怎么做。三是率先垂范,凡属于老大难案件她都亲自带队去执行,去了现场,她又是走在最前面。 如此,她所带领得团队2021年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279件,是办结案件数量最多的团队。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该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克己奉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院党组和广大干警的一致好评。在十几年的司法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底线,坚持公正无私,获得了上述诸多荣誉,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始终如一的对党、对群众的忠诚和对法律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