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向所办理的三件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发出了工作督促函。督促函内容涵盖加快破产债权审查认定、破产资产处置、债务人债权回收等多项具体内容,督促各管理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此次也是本院第一次用督促函的形式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进程。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职能,规范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东胜区人民法院要求破产管理人定期汇报破产案件进展工作,对每一个案件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
今后,东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提高破产审判效率,监督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