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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东胜区人民法院再次获评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作者:白 慧  发布时间:2023-09-14 08:49:40 打印 字号: | |

经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统战部择优推荐、严格评审,东胜区人民法院再次获评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月12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迪参加第七批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

活动现场,刘迪主任参观了曙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讲好民族团结故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长廊,现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浓厚,反响热烈。


接着,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党组副书记边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吕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史雪松;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淑云;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特木热;纺织街道党工委书记袁博为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刘迪主任作为东胜区人民法院代表参加授牌仪式。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必须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此次东胜区人民法院再次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体现,是结合司法实际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融合各项工作的成果,是采取多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成功经验。

承接新荣誉,担当新使命。东胜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进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每年的“一周两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各族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切实增强我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影响力。(照片:汪   媛)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