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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宣传推广使用普通话的倡议书
作者: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15 09:33:41 打印 字号: | |

全体干警: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弘扬爱国文化,传承中国精神,是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都明确了普通话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地位。2023年9月11日至17日是东胜区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活动主题是“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将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宣传推广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

在此,我们向全体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自觉学习普通话

  讲好普通话是一个人文明素养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对外交流的现实需要。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讲好普通话的重要意义,从一字一句开始,用心学习普通话,大胆练习普通话,努力让我们的普通话标准起来,让我们的语言文明起来。

二、从我做起,主动使用普通话

  每名干警都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说、时时说、处处说。在会议发言、汇报工作、接听电话、接受采访、接待群众办事等工作和生活中主动使用普通话,积极营造良好的语言交际氛围,真正让普通话成为日常语言,让讲普通话成为全院广大干警的共同行动。

三、示范带动,大力推广普通话

  广大干警都要做普及普通话工作的示范员、监督员和推广员,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加入到讲普通话的行列中。要创新形式、深化内涵,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设置“请讲普通话”提示牌,张贴公益海报、倡议书,宣传引导、友好提醒办事群众和来访宾客使用普通话,在“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中,也要用普通话进行宣讲,迅速在全院形成讲普通话、用规范语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好普通话、主动使用普通话、大力推广普通话,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4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