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人大代表工作室】化解矛盾 办惠民实事
作者:张秀 白慧  发布时间:2023-09-26 08:47:24 打印 字号: | |

“感谢人大代表的耐心调解,帮我们免除了一场官司。”近日,人大代表驻东胜区人民法院工作室接到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人大代表邬飞积极沟通协调,巧用“背对背调解”,使该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妥善化解。

原告李某驾驶机动车与姚某(未成年人)驾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姚某受伤、李某车辆受损,双方是同等责任。本案之前,东胜区人民法院已经对姚某诉李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作出判决,且已全部履行。但因对车辆维修费用的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李某另起诉至东胜区人民法院。该案中,一方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且在这场事故中身心受到伤害,被告方家属情绪激动,再加上与李某发生过不愉快,双方缺乏良好的沟通,因此未能相互配合妥善解决问题。  

一面是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一面是为人父母的心疼和生活的“捉襟见肘”。双方当事人的强烈反应和激烈争吵提示我们,尽管本案已依法判决,但是,矛盾的争议却显示出法律条文所不能涵盖的更深层意思,我们更应该站在情理的角度,综合考虑。对此,邬飞建议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厘清李某和被告方的责任义务,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

“在跟被告方父母沟通的过程中,我采用代入式的沟通方式,站在被告方家属的角度分析症结所在。了解到被告家庭困难,孩子受伤想为其提供最好的治疗,但奈何囊中羞涩,作为父母感到心疼又愧疚。所以才拖延至今未给付赔偿费。”邬飞说。经过深入了解,被告方父母并非拒绝履行赔偿事宜,只是想先为受伤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治疗,因沟通不畅,才导致如今这般局面。

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民生疾苦,塑造情理情境。因此,在和李某的沟通过程中,邬飞着重从情理的角度对该案进行“说理”,结合未成年人受伤需二次手术、被告方家庭困难、为人父母的艰辛等,劝说李某退一步“海阔天空”,多考虑家属的情感诉求。又从法理的角度结合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及实质处理效果等,希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本案最终以原告申请撤诉结案。原告李某对被告方说:“我愿意积极配合你们向保险公司索偿将来可能发生的二次手术费用,之前言语激烈是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片面的认为是不想履行义务,如果知道是这样的情况,我完全理解。”被告方对原告的撤诉行为表示了感谢,并对李某积极配合的行为竖起了大拇指。

此案的成功化解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显示出了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情理要求之下行为的完美结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较好回应了人心诉求,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人大代表工作室在东胜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以来,人大代表们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好、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解决了一批急难问题、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办成了一批惠民实事。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