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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法立审执访故事与中华民族一家亲】高效审判促和谐 民族团结一家亲
作者:赵 霞  发布时间:2023-09-26 08:57:34 打印 字号: | |

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更应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日常审判业务工作中,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和守护者。

原被告系楼上楼下邻居,被告因水管炸裂漏水,导致原告房顶多处墙皮脱落、开裂,家具、橱柜不同程度的浸泡受损,厕所吊顶掉落,浴霸、换气扇损坏,经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维修,被告均予拒绝并对原告言语侮辱,不与原告积极沟通,万般无奈诉至我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相应损失15000元并且承担诉讼费用。翻阅了卷宗后,樊法官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明确,并非疑难案件,但当事人双方中有一方是蒙古族,要切实保障蒙古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书记员在第一时间与原告取得了联系,送达传票同时告知原告有权申请蒙语翻译,原告表示自己虽然汉语不太流利但是沟通不存在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尊重蒙古族的风俗习惯,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原被告握手言和。调解结束后,原告说:“感谢法官,让我感受到我们国家法律的公平正义,高效快捷的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你们优良的工作作风,高效公正的庭审效率,让我十分感动,第一次来法院,我还担心法院能不能给我主持公道,现在心情真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汉语不太流利的蒙古族老太太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我们是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在庭审中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一碗水端平,由于少数民族人数较少,我们汉族应该给予她们更多的关爱,不让彼此产生芥蒂。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希望各民族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为建设法治社会出一份力。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