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18 0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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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1)内0602执恢1548号
申请执行人祁玉清与被执行人李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洁,女性,19**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152726********212X,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迎宾路三号街坊4号楼1002室。
凡举报被执行人李洁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额20%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