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费吹灰之力
仅仅靠拨通几个电话
就能获得高额收入
这等躺平好事是否让你心动?
注意!
千万不要相信!
否则,你可能会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手机口”诈骗案件,被告人康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份,被告人康某某明知上线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为获取高额报酬,仍以“手机口”的方式参与诈骗,即被告人康某某使用两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QQ语音连接上线,一部本地手机拨打被害人的电话,通过语音中转由上线直接对被害人实施诈骗。5月25日,被告人康某某伙同张某某(另案处理),以“手机口”的方式诈骗被害人薛某5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康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为诈骗人员提供通讯帮助,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康某某明知上线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为获取高额报酬,仍临时租用房间以“手机口”的方式参与诈骗并让未成年人张某某给其提供电话卡。被告人康某某伙同未成年人使用两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QQ语音连接上线,一部本地手机拨打被害人的电话,两部手机打开免提实现诈骗分子与受骗对象的直接沟通,由上线直接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掩饰来电真实的归属地,从而使诈骗行为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被告人康某某系从犯,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综合考虑本案犯罪情节、危害后果,遂作出如上判决。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架设GOIP、VOIP等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换显示为国内通讯号码,使被害人接到的电话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使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者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
目前,此类“手机口”诈骗的犯罪群体主要为在校学生、辍学未成年人、社会无业人员及网络兼职人员,此类人员社会阅历浅、法律意识淡、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更容易被人利用。
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及老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防范“手机口”诈骗,尤其是在看到孩子使用两个手机操作或者下载登录陌生软件时,要提高警惕,切勿让孩子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同时,市民在接到陌生来电时要注意甄别,小心谨慎,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