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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推动发展】让“司”“法”联动起来
作者:李 玲 张秀  发布时间:2023-11-22 09:01:42 打印 字号: | |

新时代,东胜区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围绕“公平和效率”主题,不断深化“枫桥经验”,拓展多元解纷途径,以共建综合治理大格局的生动实践,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司”“法”联动,构建“诉调对接”机制

为及时扩充社会多方参与诉源治理的力量,减轻当事人诉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东胜区人民法院与东胜区司法局针对当前东胜区人民调解工作现状、调解工作取得的经验及调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双方就推进诉调对接事宜进行了深入沟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签订了《东胜区人民法院 东胜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深化法院与司法局诉调对接这一主旨,提出打破部门、调解组织之间的信息壁垒和边界壁垒,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同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联调、平台共享,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多方共赢的工作成效。

东胜区司法局将东胜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26名人民调解员全部充实到东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开展委派调解工作,成立10个人民调解组,配备了医疗、金融、婚姻、物业等10个专业调解室,2023年至今共办结法院委派调解案件1791件,调解成功656件。

深入对接诉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联动真正“动起来”,离不开各方的配合,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联合东胜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卷宗规范等各项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与司法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为维护东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多方联动、开展“四所一庭”建设

“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构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司法所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派出所处置。公安派出所对民事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精准法律依据,并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人民法庭依法为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提供法律效力保障。

东胜区司法局 东胜区公安分局 东胜区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协作联动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东胜区法院各派出法庭积极推动部门协作,结合多元解纷机制和“无讼”社区建设要求,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牢牢挺在前面,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将我院88名法官及法官助理派驻到各镇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官入人民调解室指导并参与基层调解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制保障和服务。

东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四所一庭” 衔接联动优势,深化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