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孙某发生劳动争议。被告向东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裁定原告某公司向被告孙某支付15.8万余元。原告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更好地促进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取得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11月23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刘兰香,在东胜区人民法院设立的“法院+工会”调解工作室,共同对这起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承办人阐述了详细案情,双方代理人各自表达了原、被告的诉求。张海龙院长询问了被告孙某的现状,对孙某入职新的公司、重新走上工作岗位表示很欣慰。结合原被告双方具有多年合作关系、原告对被告工作成效也比较认可、双方纠纷的法律事实清楚等诸多因素,张海龙院长从“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的角度出发,以“如我在诉”情境,剖析利弊、言明得失,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得到双方代理人的法理认同和情理认同;刘兰香主席立足工会职能,从尊重劳动者、加强职工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调解。
最终,这起劳动争议案,经过诸多努力,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成功促成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某公司一次性给付被告孙某8.5万余元,一次性化解了原被告双方所有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院+工会”调解工作室,是东胜区人民法院继“人大代表工作站”“政协委员工作站”,以及由东胜区工商联、东胜区总商会等单位成立的“多元解纷工作站”之后、为职工量身打造的又一解纷服务平台,是东胜区人民法院整体构建“六源治理大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推动法院实现综合治理目标发挥重要作用。(照片:温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