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概况
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在全国上下认真总结“枫桥式工作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之际,2023年11月6日到8日,东胜区人民法院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带领党组成员、副院长于立辉及综合办公室、诉调对接中心、审管办(研究室)、执行局有关人员,深入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调研交流,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同时探索各院在审判管理、执行工作、综合保障等方面的实践经验。通过考察获取了“和合无讼”诉源治理通辽模式、联调联动助推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同向发力、“爱林工作室”助力家事少年审判等典型经验。通过调研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法院审判质效,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法院工作的持续发展,借鉴经验,扬长补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考察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
二、考察内容
(一)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考察内容
科尔沁区法院概况:辖区为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3248平方公里,人口100万。全院共有20个部门,内设职能部门10个、派出法庭4个、巡回法庭6个。现有工作人员41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是147人(员额法官64人)。截止考察时,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808件,审执结14406件,结案率91.13%,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22.7件。
11月6日,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参观了北郊法庭、城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法警装备和警务室、爱林工作室、金融巡回法庭入驻的“三位一体”金融调解中心等场所,座谈交流并签署《缔结友好法院协议》,东胜区法院与科尔沁区法院结为友好法院。科尔沁区法院先进经验有以下几点:
1.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科尔沁区法院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助力金融审判高效化解。2022年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并入驻通辽市“三位一体”金融调解中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管辖全区金融一审民商事案件,专业化集中审理金融纠纷,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成立以来成功调解涉金融案件1486件,调解成功率98%,涉案标的额32911.90万元;司法确认989件,涉及金额17181万元。二是联调联动助推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同向发力。同多家金融机构召开金融审判会议,与九家银行及调解中心签署备忘录,致力于优化“金融生态”,畅通“金融血脉”,维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工作合力,更好的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2.加强诉源治理力度,倾心打造“无讼”社区。一是构建“法院+”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二是推进市域治理基础的“无讼社区”建设,创建1个无讼社区和10个无讼嘎查。
3.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形成执行工作合力。一是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升执行工作集约化、信息化、实战化水平,规范执行干警执行作风与执行行为,同时运用现场直播等形式,加快资产变现。截止10月31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共计网拍314件标的物,成交金额为1233万元,成交转化率为85%。二是扎实开展执行会战共收案4485件,结案4165件,执行到位金额12.5亿元。深入落实“草原执行110”等工作机制,强化机制保障。大力开展“蒙马奔腾2023”执行会战,共执结案件2861件,执行标的12.2亿元,拘传被执行人485人,拘留64人,腾空房屋29栋,车库47间,土地2块,扣押车辆8台。
4.科尔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爱林,以她的名字命名的“爱林工作室”已成为内蒙古政法系统一张亮眼名片。王爱林曾先后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北疆楷模”等多项荣誉。她所在的少年审判法庭获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少年法庭”。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挽救。她创新总结出庭前、庭中、庭后“三个三”工作法:庭审前走访、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庭审中释法明理,因案审理,因人施教,扩大法庭教育效果;庭后积极回访,跟踪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复学或就业,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2018年,“爱林工作室”正式成立,王爱林和同事建立庭后跟踪帮教机制,定期走访服刑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帮助他们复学、上学,对判刑后已成年的被告人积极安置就业。截至目前,“爱林工作室”已帮教1000余名少年犯,其中100余名在校少年犯得到复学。在当地77所学校全面覆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巡回法治课、巡回模拟法庭等1000余场,邀请数万名师生、家长到法院旁听庭审,为更多人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
5.大力推动数字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为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先后完成城区法庭、东郊法庭、南郊法庭维修改造和扩建工作,现有34个数字化审判法庭、39个具有在线调解功能的调解室。当事人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庭审、调解,突破时空限制,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内容
通辽市中院概况:通辽中院始建于1949年,现辖8个基层法院和42个人民法庭。现有内设机构23个,共有在编干警146人,其中员额法官43人。近三年(2020-2022),全市法院年均审执结91131件,法官年人均结案260件。
11月7日,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文体活动中心、多功能会议室等场所,并进行深入的座谈交流。通辽市中院先进经验有以下几点:
1.通辽市中院“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协同、分层过滤、诉讼兜底”的“和合无讼”诉源治理通辽模式。
(1)以党委为领导核心,建立诉源治理新格局。一是坚持理念先行。借助“政法讲坛”平台,向全市政法系统和苏木镇领导干部宣讲“和合共生”文化理念和“调处息诉”法律观念,推介诉源治理模式,努力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党委统筹推进,从法院“单打独斗”向党委主导、多元共治转变,市委政法委联合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高效联动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三是狠抓督导考核。将无讼嘎查村(社区)建设与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一体推进,八个旗县市区全部将矛盾纠纷化解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法院定期推送万人成讼率变化情况,党委政法委实行季度通报、年终考核,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2)以府院联动为抓手,搭建纠纷解决新平台。一是深化多元共治,通辽中院与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合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是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通辽中院与市政府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机制。
(3)以社会协同为依托,促进解纷力量新发展。一是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二是构建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平台。三是强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四是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4)以分层过滤为重点,拓展纠纷解决新途径。一是打造“无讼”村居。二是共建“四所一庭”,加强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对接,全市42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调解室,吸纳调解队伍,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强化多元联动。助推市旗两级一站式矛调中心实体化运行。四是探索调解前置,推动地方党委政法委出台文件,对婚姻家庭、医疗事故、劳动争议等七类纠纷实行调解前置,规定在立案前先由相关调委会进行调解。
(5)以诉讼兜底为保障,延伸司法服务新职能。一是完善诉调对接。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诉调对接操作规程》。二是加大繁简分流。三是治理衍生案件,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指定《加强人民法院诉内“衍生案件”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一审案件质量,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实质化解,减少二审、再审、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发生,避免一个纠纷引发多个诉讼,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四是做实司法建议。运用司法大数据研判类案成因和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向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五是深化理论研究,成立全区首家诉源治理法治研究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和先进法院代表交流研讨,固化提升“和合无讼”工作品牌。
2.完备的审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到区内外数十家先进地区法院充分调研学习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一整套审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使审判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考察情况
清水河县法院概况:清水河县法院现有8个内设机构、1个下设机构以及2个派出法庭。全院共有干警8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48人,员额法官16人。截止考察时,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89件,审执结1595件,受理各类案件较去年同期降低9.4%,结案率89.16%。
11月8日,在清水河县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党建文化室等场所,并进行深入座谈交流。清水河县法院的先进经验有以下几点:
1. 充分发挥“清和无讼”双示范基地以及巡回法庭作用,以“调解员+法官”双重模式,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风险,清水河县法院与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民调 警调 诉调”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三调联动机制衔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通过诉源治理服务县域治理、社会治理。
2.对执行终本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制作终本案件反向调查表,对执行终本案件进行监督管理。
三、考察的收获与启示
我院领导与干警从岗位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本着“带着问题去,带着方法回”的调研目标,扎实开展此次学习考察工作,通过考察可借鉴的典型经验以及结合本院的工作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1.“和合无讼”诉源治理通辽模式和清水河法院打造“无讼示范基地”。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1)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要进一步加强与党委尤其是政法委的沟通协调,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府院联动,通过党委政法委的协调,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出台诉源治理相关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高效联动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2)借鉴“和合无讼”诉源治理通辽模式,以及清水河县法院“无讼示范基地”先进经验,把诉源治理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增强理念,宣传推广“和合共生”文化理念和“调处息诉”法律观念,推介诉源治理模式,将无讼嘎查村(社区)建设与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一体推进,努力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创新在本地打造“无讼社区”、“无讼示范基地”等诉源治理前沿阵地。
2.成立金融巡回法庭联调联动助推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同向发力。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为推动我院未来的金融审判和金融案件多元调解工作,需积极争取鄂尔多斯市中院的支持,建议市中院同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建立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机制,成立全市的“三位一体”金融调解中心,我院可成立金融法庭入驻该中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专业化集中调处和审理金融纠纷,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3.“爱林工作室”助力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要树立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挽救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科尔沁区法院“爱林工作室”创立的“三个三”工作法,即庭前走访家长、老师,会见涉罪少年,集中庭前帮教;庭审教育中辩方倾吐心声,控方释法明理,法官兜底教育;庭后宣判时法官寄语,判后跟踪回访,帮扶复学就业。通过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因案审理,因人施教,充满人性,温馨有力,为未成年人被告人接受改造、回归社会创造实实在在的条件。
4. 提升执行工作集约化、信息化、实战化水平。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借鉴科尔沁区法院执行工作集约化、信息化、实战化和“草原执行110”工作经验,完善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干警执行作风与执行行为。
5.通辽市中院完善的审判管理指标体系。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认真学习研究通辽市中院《内设机构平时考核评价标准》、《人员平时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我院的相关考评标准,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以适应新时代审判管理现代化建设要求。
6.以终本案件反向调查为抓手加强对终本案件的监督管理。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要加强和重视对终本案件的监督管理,借鉴清水河县法院终本案件反向调查表的审查要素,执行局应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总结终本案件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制作符合执行案件终本相关法律规定和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的反向审查表,并适时开展终本案件专项清查工作。
7.在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过程中重视发展数字化法庭建设。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在今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过程中,要对推动数字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予以高度重视,在法庭建设中着重数字化审判庭、具有在线调解功能的调解室的配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