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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巧调解 当庭履行把案结
作者:王 婷  发布时间:2023-12-01 08:53: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执行110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被告当即履行给付义务,使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实现了“一件事,一次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被执行人依法给付申请人3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随即通知申请人到法院与被执行人进行调解。

然而,调解一开始就遇到了麻烦,由于双方矛盾较大,两人一见面便互生怨气,剑拔弩张,谁也不愿意平心静气坐在一起沟通。但执行干警毫不退却,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开导和劝解,执行干警通过倾听他们的诉求,从同理心的角度出发,告知双方当事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及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合理决定,随后二人情绪渐渐平复。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场履行部分案款,实质性解决了纠纷。

执行工作,以人为本,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善意执行”绝非“偏袒”任何一方,也绝非强制执行“松绑”,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小的代价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