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东胜区人民法院组织我院干警在鄂尔多斯广场进行宪法宣传活动,今年的宪法宣传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宣传活动中,我院干警为人民群众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我院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宣讲法律,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问题,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宣讲结束后还为人民群众送上精美宪法主题文创产品。
今天不仅是国家宪法日,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东胜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照片:温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