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一纸建议,筑牢和谐劳动关系“安全墙”
作者:赵 霞  发布时间:2023-12-12 09:25:15 打印 字号: | |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其“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社会治理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我院民一庭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类型化较为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


我院司法建议中指出:一是要以民主程序制订规章制度及薪酬管理办法,并依照考核办法落实考核,定期组织员工对规章制度及薪酬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及时公布或告知考核过程、依据、结果。二是依法完善社保缴纳机制,缴费种类、缴费基数及比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人社局要求,确保社保按时缴纳到位,对在职员工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应缴未缴的情况及时整改。三是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年休假管理制度,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建议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主动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也应足额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补偿,同时做好年休假统计工作,对职工年休假做到统筹管理,并留存职工有关年休假的书面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通知、职工提交的年休假申请及企业的审批文件、职工确认的已休年休假的考勤记录、职工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书面声明等,降低败诉风险。四是建议企业针对加班制度的计算标准条款要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完善加班审批制度,将加班制度写进员工手册,并且就加班管理等事项组织员工一起学习,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加班情况,逐月与劳动者进行核对确认,防微杜渐;五是慎用劳动合同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企业应当及时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

针对我院的司法建议,相关企业回函:一是对于企业规章制度、薪酬管理办法、考勤规定不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公司准备将企业规章制度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必备环节,由法务部实施、由业务部门组织入职的劳动者学习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劳动者到上岗地点后,再由用工单位安排协调,确保各项制度制定公开合法;二是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等方面存在问题。我公司已要求业务部门及法务部重新审定劳动合同,安排专业律师结合实际细化并完善相关内容,明确权责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对于带薪休假问题、欠缴社保的问题,我公司已全面梳理有关仲裁和诉讼情况,归纳总结了用工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后续将通过提供规范合同样本等形式健全用工制度,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降低法律风险。四是对于劳动合同解除权行使方面的问题,我公司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定期针对关键制度、岗位着重进行合规性审查,查找用工风险,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

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手段,针对类型化案件出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化整改方向,有利于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为诉源治理提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最终实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服务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不断筑牢和谐劳资关系“安全墙”。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