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发挥“法院+”优势、合力解决200多户业主的群体信访案件
作者:冯婉庭 张秀  发布时间:2023-12-22 09:15:41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东胜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构建“法院+”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在解决疑难问题上的独到优势,合力将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鄂尔多斯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因一直无法办理网签手续,导致该小区200多户业主集体信访至东胜区纪委。经纪委了解,该小区一直无法办理网签手续的原因是该建筑项目一直未办理预售许可证,而办理预售许可证要求项目土地没有权利负担。但实际情况是该项目土地一直被东胜区人民法院查封。申请人白某与该房地产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法院查封了上述土地,但土地上的建筑房屋已面向社会出售,双方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由此陷入土地一直不能处置、房屋的买主一直不能办理网签的两难境地。

为了让这200多户业主早日网签,也为了有效解决这起历经五年的积案,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杰,派驻东胜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永清,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强,院党组成员白建平先后多次组织白某与该房地产公司进行和解,经过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房地产抵顶给白某房屋12套,白某申请解除对土地的查封。和解协议达成后,该房地产开始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此时白某提出,土地一旦解封,对该房地产就没有了约束,如果该地产公司不履行和解协议,白某权益将无法保障,因此提出让该公司提供担保,但该公司回复无可供担保财产,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经过分析研判,法院提出对抵顶房屋进行现状查封,这既是对申请人白某权益的保障,也是对该地产的约束,经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对此都认可,但白某又提出必须由法院组织该公司全体股东书面保证所顶房屋没有权利负担,可以确定网签至白某名下。该地产公司对此提出反对意见,明确表示不能把公司的事转变为股东个人的事,在对公司财产进行查封的情况下,要求公司背后的投资人也就是股东出面保证没有道理。

土地解封不了,后续工作就无法进展。为了切实解决问题,法院为该地产公司负责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对方同意全体股东在法院的见证下签署保证,白某亦递交了解除土地查封的申请,法院现场出具了查封裁定,并以最快的速度解封了土地。

通过进一步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不动产登记部门于周末开放端口,为200余户住户办理了网签手续,包括本案申请人白某。白某收房后向本院递交了结案申请,本案执行完毕。至此,这起因网签困难而引发的群体信访案件也得以圆满解决,收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