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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第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扬优势、找差距、促发展”专题研讨会
作者:段恬姝  发布时间:2023-12-26 08:39:5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12月25日下午,东胜区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第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扬优势、找差距、促发展”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主持,在家党组成员参加学习。特别邀请了区委巡听旁听工作组成员、区委组织部考评室副主任李毅同志到会巡听指导。

会上,张海龙院长领学了《习近平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能力》《“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党组成员围绕“扬优势、找差距、促发展”主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题研讨。

区委组织部考评室李毅副主任对此次学习研讨进行了点评,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并就如何加强理论学习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要深入落实2023年新修订完善的《东胜区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特别是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要走在前、做表率。三是注重学习质效。要及时总结学习经验、不断创新学习方法,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每月至少学1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原文,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讲座报告人及讲授内容由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审核把关。

会议最后,党组书记张海龙作总结讲话。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创新成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小落实,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绝对忠诚之志拥护“两个确立”,以绝对忠诚之行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法院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围绕“公平与效率”主线,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发展方向和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以“源头治理”为目标,聚焦成讼、成案、成执、成积、成访、成腐根源问题,积极发展诉源、案源、执源、积源、访源、腐源“六源”治理路径,全力提高审执质效,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推动东胜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后,中心组成员现场开展了2023年巡听旁听理论测试和谈话。(照片:温艳红)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