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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事迹
作者: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11 09:39:03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司法警察队伍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司法警务工作,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先进工作者。


2023年度优秀司法警察:哈斯

哈斯,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长,荣获2023年度优秀司法警察。

“自知者英,自胜者雄。”哈斯同志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并战胜自己,在二十五年的司法警察岗位沉淀中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取得一次次优异成绩。他将“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自我革命和创新精神落到工作实处,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守好全院安全防范“第一道防线”。“己不正,焉能正人。”他修生养德、慎独慎微,常怀律己之行,常思贪欲自害,不越雷池不触红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哈斯同志立足岗位“求”事之“真”,保持革命本色“务”业之“实”,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姿态和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警察的初心使命。


2023年度巾帼模范标兵:吕鹤

吕鹤,女,满族,中共党员。2007年7月徐州工程兵指挥学院毕业,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1年被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警务实战技能”优秀学员。

她意识坚定、作风扎实,牢记司法警察光荣使命;她勤奋刻苦、谦虚好学,筑牢干事创业之根基;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时刻服从命令听指挥。作为人民群众的“守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者”,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把司法为民镌刻在了工作日常。


2023年度警务辅助标兵:杨志刚

杨志刚,2014年至今在司法警察大队工作,2015年参加自治区全区教练员培训获得优秀学员的荣誉称号,同年获得东胜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荣誉。

工作的十年中,杨志刚同志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以法律为信仰,以纪律为准则,以廉洁为准绳,凡是要求他人做到的,他首先做到;凡是开展行动,他首先冲在前。无论是出警处警还是执法办案,无论是安全检查还是执勤备守,他始终与大家吃在一起、干在一起,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和影响力激励、带动他人,树立了司法警察良好形象。


2023年度业务技能标兵:王雪强

王雪强,自2014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司法警察工作岗位上,认真完成押解、看守、值勤、值庭等工作任务,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在一次次的找人查物、执法办案中,他以强有力、高频度的执行行为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在一桩桩的执行调解、专项行动中,他以善意执法、文明执法的执行方式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切实担负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司法警察虽不像法院其他科室那样审结“大案要案”,但却“润物无声”地为全院审执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我要继续坚守岗位,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他说,清澈的眼神里含着司法为民的朴素品格。


 2023年度纪律作风标兵:哈斯巴根那

哈斯巴根那,男,蒙古族,2010年10月至2022年在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2022年至今在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2000余起,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先后荣获“优秀执行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哈斯巴根那同志始终把初心使命铭记于心,怀揣着对法治的信仰与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把公平正义扛在肩上,奋斗在执行工作第一线,竭尽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始终把克己奉公悬于头顶,用青春和汗水不断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他默默无闻地奋斗在执行工作一线,以平凡铸就伟大,以平凡创造不凡,成为平凡力量塑造的时代英雄。(照片:郭智荣 )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