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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动态】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王旭军副院长一行到东胜区人民法院调研并与自治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座谈
作者:张 秀  发布时间:2024-01-12 08:55:4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一行到东胜区人民法院调研,并与自治区、市两级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座谈会由鄂尔多斯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利军主持。

会上,鄂尔多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艳春通报了全市法院2023年工作情况,乌审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玉林汇报“代表委员+法院”工作试点开展情况,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就“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基层治理情况做了详细汇报。


与会代表们立足职能,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对法院各项工作成效表示高度赞扬和肯定,并结合实际,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提出法务培训需求及法律宣传要求。苏利军院长和张海龙院长就代表们提出的可供执行财产范围的鉴别、诉前调解案件类型、“法院+公安”合作效果、普法宣传开展情况等各类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王旭军副院长总结强调,此次交流座谈收获很大,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在审判、执行、诉前调解、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可圈可点。代表们对法院的工作的高度评价就是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最好褒奖。三级法院将以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为工作导向,推动审执质效不断提高。定分止争永远在路上,法院工作离不开各级代表的理解、参与和监督,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期许,一是希望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职能定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法院担当。二是希望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继续以着力提升审执质效践行“公正和效率”主题,以“好中向快、快中向好”的审执质效体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三是希望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将“代表委员+法院”工作模式抓深抓实,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四是法院要加强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发展。五是人大代表要强化学习法律意识、增强履职能力。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包括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家庭教育的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等,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培养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照片:郭智荣  )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