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东胜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张军院长“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重要抓手”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找准司法审判的职责定位,审判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工作引领导向和“指挥棒”作用,努力提升我院审执质效。2023年,法官人均结案406.36件,收结案数持续保持在自治区法院前五位,结案率在新收案件万件以上全自治区基层人民法院排名第一,我院审执指标整体呈现向好态势,不断推进审判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现代化。
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下设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辅助办公室、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及案件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本院审判管理日常事务、研究室日常事务、全院司法辅助工作、全院信息化建设、案件评查、案件同步录入及装订工作。
审判管理篇
一、审执质效收结案情况
截至12月31日,按照全量统计,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931件,结案20318件,结案率97.07%,同比上升3.14个百分点。其中审判受理12593件,结案12408件,结案率98.53%,同比上升3.12个百分点,执行受理8338件,结案7910件,结案率94.87%,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
二、科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
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考核办法2023》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考评细则》。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刑事审判庭、普通民事审判庭、速裁审判庭庭室及法官均实行单独考核并排名,对标对表,让考核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充分发挥,进一步增强审判执行质效工作的计划性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
三、加强质效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流程监控,控制重要节点,确保各项指标都在监控内正常运行。倒排结案任务,通过倒逼任务、时间的方式,确保审执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2月底,制定倒排结案工期任务表12期。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强化质效指标导向功能,进一步推动审判运行态势良性发展。每周常规对普通民事法官、速裁法官和刑事法官的新收、已结、未结、上诉、被改发案件等数量进行通报,形成比学帮赶超的良好氛围。截至12月底,分类通报各类案件排行榜150余期。三是每月最后10天通过多种方式对照既定目标值进行日通报,加大结案督促力度,截至12月底,制作日通报120余期。四是每周一和节假日前预警临期办理案件,对扣除审限案件和未扣除审限案件分别通报,根据个案实际甄别是否将超期,进一步规范审限管理。截至12月底,制作临近审限通报100余期。五是每月对本院目标实际考核细则指标进行全面通报,按照类别进行排名,督促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时刻做到对各项指标心中有数,力争将短板补长,将长板做优。截至12月底,制作审判质效考核情况通报12余期。
四、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
制定《东胜区人民法院集中清积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实行周通报、半月督办及分级约谈制,建立清积案件台账,由分管领导包案办理,定期通报并督办案件清理情况,同时对临近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的长期未结案件实行提前预警制度,逐步扭转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的不良态势。截至12月31日,制作长期未结案件审判工作通报13期,发送督办函13期,本院审执清积率为92.47%,其中审判清积率为85.11%,执行清积率为100%,现仅有一年以上长期未结审判案件7件。
五、组织召开审委会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责,保障审判委员会高效运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2023年召开审委会21次,讨论案件68件,其中讨论刑事案件30件(检察长列席会议8次/17件);讨论民事案件23件;讨论信访案件1件;讨论执行案件6件;讨论审判规范性意见7条,讨论资产处置案件1件。
六、归口办理检查建议
加强与检察院工作沟通,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工作,统一归口管理检查建议办理工作,负责检察建议的接收、审查、登记、转办等事项。2023年接收审判案件检察建议76份,回复76份,回复率100%。
七、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防治案件“程序空转”专项行动,本院高度重视防治案件“程序空转”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区法院防治案件“程序空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本院防治案件“程序空转”专项行动有力开展。二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3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发现审执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逐个精准破解和提高,全力提升本院司法能力和审执水平。三是为推进本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推进审执工作质量“三升、三降、三优化”专项行动方案》,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落实,做到层层抓落实,事事有回音,促进本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整体提升。四是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和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加强本院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运行。
研究室篇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一是编印出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审执管理制度汇编》,涵盖立案诉服篇、内部监督管理篇、诉讼程序制约监督篇、法官履职监督管理篇、司法公开篇、司法服务篇、信息技术管理篇和执行管理篇等8类52种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推动制度规定在各项工作中落地生根,推进本院“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二是起草制定《“法院+政协”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机制运行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在全院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速裁案件繁简分流退案流转工作细则(试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方案,为我院相关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有章可循。
二、完善案件评查机制
将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交叉评查相结合,同时对当年发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做到评查一案,反馈一案,整改一案。截至12月31日,共常规评查(抽查)审判案件200件,人大评议法官案件预评查30件,信访、申诉案件评查5件,其他各类专项评查235件。
三、深度调研打造精品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调研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调研工作。增强问题意识,敢于直面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注意解决问题,把问题导向贯穿调查研究活动始终,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2023年,向上级法院及区政法委报送各类案例分析40篇,报送各类调研论文、报告等30余篇。我院报送的案例分析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案例及入选案例汇编共计7篇;本院申报的司法统计分析课题《关于法院诉源治理助力化解民商事纠纷的实证研究》,被内蒙高院确定为2023年全区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首届“鄂尔多斯市法治论坛”,本院审管办研究室撰写的论文《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在西部地区社会治理中的实践应用研究》荣获三等奖。
四、规范司法建议工作
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延伸审判职能,运用司法建议向社会发出“法院预警”,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贡献司法力量。2023年共发出司法建议44份,同比2022年发出司法建议36份增长了22%,收到回复43份,回复率97.7%,其中我院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规范托管班的司法建议,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本年度第一批高质量司法建议。另有四篇司法建议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
五、开展判后释法答疑和法答网提问工作情况
为了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提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促进案结事了,强化法官承办案件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和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尊重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通过深入调研和全面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正式开始实施。东胜区法院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以来,切实发挥制度功能、彰显制度价值,初显成效,答疑人员在答疑过程中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特点,及时回应合理关切,解开心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截至12月31日,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42%。
积极引导干警深入认识法答网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和学习交流的重要作用,并加强法答网使用情况通报,加大推广法答网的使用力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东胜区法院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在法答网提问共计287条,收到回复91条,提问数量居全市法院第一。
司法辅助篇
推动引导鉴定案件在诉前开展鉴定工作
缩短审理周期,提升办案质效,有利于当事人在诉前预判诉讼风险,增进调解可能,减少诉累,有效提升司法辅助的效率,为审判工作提供快速有力的保障。截至12月底共受理对外委托案件386件,其中诉前鉴定156件,诉中鉴定230件,已结案件348件,未结案件38件,案件100%实现线上委托。
案管中心篇
案管中心规范案件存档再升级
一是完成11492件已结诉讼案件的扫描工作,归档14078件,装订25167件。二是完成3487件多元化调解中心调解案件的扫描、挂卷、装订工作,已归档1255件。三是完成14135件执行案件的扫描工作,录入案件12247件,装订案卷6587件,归档12093件。四是协助立案庭完成177件移送案件的录入、装订工作,录入窗口撤诉案件1386件,协助调解中心报结、装订案卷1385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篇
一、高质量完成调度平台的牵头指标任务。
按月进行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调度平台任务的落实、材料收集、汇总与填报。其中,在“市级4.0方案”任务中,我院共涉及牵头指标任务30项,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以及办理破产的指标有16项,其余14项任务中,已完成10项并通过平台审核,剩余4项完成度均在80%以上,需要长期推进。在2022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中,我院共涉及牵头指标任务12项,均已完成并通过平台审核。
二、积极做好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准备工作和填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优质团队。由院党组牵头抓总,选拔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骨干组建填报团队和后援团队,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积累填报经验,确保精准有效参评。二是优化工作方式,完善佐证材料。根据2023年区评预测题目,对42道题目进行一一分析研究,提前准备佐证材料和典型案例,抓早、抓细、抓实,梳理一批在自治区级以上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信息,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接受专家核查和指导2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逐条整改,不断提升答题得分率。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数据统计、答题方式的准确性和统一性。三是规范答题标准,完善工作细节。根据政策文件类、网页、平台截图等分类整理佐证材料,对重点内容进行突出标识,必要时加以文字说明,并统一档案封面及字体格式,确保清晰、完整、规范上传佐证材料,提高答题质量。
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篇
一、智慧法院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全链条要素式审判试点工作。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部门将全链条要素式审判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通过不断调研、与技术人员对接,形成了以要素为核心贯穿于诉前、立案、庭前、庭审、裁判等法官审判业务全流程的要素式审判系统。目前系统形成了智能提取要素、智能化归纳争议、智能计算本息、智能生成文书四大成果。法官使用后,平均审理时长下降了13天左右,为法官节省了约30%的工作量。其次,我院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荣获“2022年度智慧法院典型案例——人工智能助力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提质增效”、“2023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两项国家级奖项。另外,我院“以人工智能助力全链条要素式审判调研报告”成功入选《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目前,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已在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扩大使用,下一步推广至全区法院使用。二是建设异步审理系统。我部门积极探索前沿技术,在“线下+线上”同步庭审模式的基础上,打造“不见面异步审理”新模式,构建异步审理模式应用,该模式突破时间限制、当事人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参与诉讼活动,充分保障诉讼权利,提升审判效率。系统于十月下旬上线,截至十二月底,累计50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使用异步审理系统。三是打造“电子书记员”智能庭审新模式。在已有的融合庭审模式、异步庭审模式上,结合司法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创建“电子书记员”智能庭审新模式,适用于简易、速裁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支持线上开庭、线下开庭、融合开庭等多种场景开庭模式。系统于十月下旬上线,截至十二月底,累计7件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使用“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四是打造区块链“律师调查令”平台。平台依托区块链可信核验及智能合约能力,协查单位可对律师出示的电子版律师调查令进行在线核验,通过区块链律师调查令平台扫描调查令存证报告里的二维码,自动执行智能合约代码,有效核验调查令的有效性与合规性。同时也可将律师携带的纸质调查令与电子版律师调查令进行对比核验,核验通过后,协查单位便可按照调查令内容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区块链存证的可信、可溯、可验,避免了因律师调查令产生的信息泄露,提高了数据安全性,解决协查单位对于调查令的真伪存疑时无法快速核验的问题,达到大幅降低核查难度的效果,提高单位办事效率。五是建设“连心法庭”。为深入贯彻“司法四进”活动,东胜区人民法院在高新区、铜川、罕台、泊江海镇建设连心法庭。该法庭可整合远程庭审、远程旁听、远程调解、远程司法确认、远程法律咨询等服务能力,当事人可针对自身实际需要,在就近的公共服务资源中心、街道、社区、律所等场所内的“连心法庭”获得相应服务,搭建人民群众与法院远程沟通的桥梁,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二、运维保障方面
2023年1-12月,共进行设备维修690余次;解答并处理日常出现的网络及系统问题1038余次;安装计算机109台;为计算机安装系统及软件650余次;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及相关应用培训20余次;视频会议保障148次,听证会保障9场;为业务庭室提供光盘刻录50余次;保障并指导互联网庭审858次;指导业务庭室完成上级法院系统功能演练测试13场;帮助执行局协调高院调整案件信息合计40余件;配合档案室对外调取电子档案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