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胜区人民法院在“石榴籽法庭”受理了一起哈某诉贡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蒙古族,提出蒙语诉讼要求。综合审判庭双语法官文辉受理了此案。
为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及案件的顺利进行,文辉法官在接手该案后立即开始着手准备。双方当事人均为退休职工,年龄已近古稀。本应是共同享受儿孙绕膝的年纪,为何却要在近古稀之年还要分道扬镳、甚至走到诉讼离婚的地步?为弄清事情原委,文辉法官遂致电双方当事人,通过蒙语进行沟通了解,被告本不愿离婚,而原告离婚的意愿十分坚决。
文辉法官遂开始庭前准备工作。为保证两位老人能够顺利到庭参与庭审,文辉法官为当事人制作了蒙文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书;为确保能够实现蒙语笔录以及蒙文文书编写,法官又联合信息技术中心为法庭安装了蒙文输入法以及蒙文文档工具。在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传票时,被告贡某再次向法官表达了自己不愿离婚的想法。文辉法官与被告贡某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深切交谈,在基本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与矛盾后,本案进入庭审阶段。
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如约到庭,开始庭前调解。原告哈某向文辉法官倾诉自己多年来在婚姻生活中的不易:无论是与丈夫的感情,还是家庭的维护、子女的教育问题,都让自己感到身心疲惫,苦不堪言。在向法官讲述自己的经历时,哈某一度泣不成声、哽咽难言,因此坚持要离婚。文辉法官用蒙语与当事人沟通,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希望能化解双方的矛盾,让两位已近古稀之年的老人能够和好如初。但原告态度坚决,最终决定调解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却又产生了新的矛盾。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系一套房屋以及一套车库,原告哈某希望全部由自己分得,被告贡某陈述若都归于哈某,自己将无房可居。文辉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切身为双方当事人考虑,推心置腹的与之恳谈,最终原告哈某同意将车库分给贡某并且给其补贴十七万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两个多小时的调解结束后,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近年来,为了重复保障少数民族的诉讼权益,东胜区人民法院设立双语法官,“石榴籽”窗口、“石榴籽”法庭,在保障少数民族诉讼权利、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方面创造了条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