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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轮训·学习感悟】握司法之槌,敲响民族团结之音
作者:刘吉华  发布时间:2024-02-23 09:38:22 打印 字号: | |

2月19日上午,我院邀请鄂尔多斯市委党校统战理论与政策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牧兰老师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讲。宣讲会上,牧兰老师结合鄂尔多斯实践,引用鲜活的事例,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深刻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点任务三个方面深入浅出的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族课”。此次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了国家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发展历史,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意识。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做到思想文化“同步”。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增强文化认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筑牢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我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各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信仰,平等对待每一位少数民族群众,从而逐渐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司法认同感,最终实现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实现各民族文化交融共生、和谐发展。其次要审判执行“同步”。公正司法是每一位法院人的宗旨和信仰,这不仅对汉族群众,更对56个少数民族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我要熟悉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在开庭审案中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在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公正、平等对待每一位群众,认真的解决好各族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以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牢牢守护住民族团结“生命线”。最后要维护守护“同步”。工作中,我要团结各少数民族干部,互相尊重、互帮互助,齐心协力、和衷共济,共同维护好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和谐、互助和友爱。生活中,我要积极引导身边人、身边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普及民族工作政策、支持民族共荣事业,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民族团结、融合发展、共荣共存的历史。我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扛起司法使命,握司法之槌,敲响民族团结之音。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