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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共识 定方向 促发展——东胜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作者:白 慧  发布时间:2024-03-25 09:54:54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3月22日上午,东胜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万毅,高新区党政办法治信访岗科长林霄刚,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宇,铜川镇副书记、政法委员杨继平,泊江海子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润东,罕台镇平安建设办干部苏捷出席会议。院领导班子参会。会议由政治部主任刘迪主持。

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乔臻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读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总结了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部署2024年度工作。

乔臻专委指出,2023年,我院四个人民法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公正、高效地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是我们仍然要认识到,当前人民法庭的工作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还存在差距和短板。因此,2024年的人民法庭工作要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开展好诉源治理工作凝聚“法院+”合力,推动“四所一庭”辖区治理领域信息共享,做好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二是提升人民法庭审执质效。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引导和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做好判后督促履行工作,案件进入执行后,将涉民生案件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办理,打通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建设人民法庭智能化审判系统,在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自助诉讼服务设备,综合运用现代和传统手段破解送达难题。

李万毅副书记发表讲话并强调,全区人民法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具有地区特色、时代特征、人民需要的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努力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全区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

张海龙院长要求,要坚持统筹推进,加强协调配合。以“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为发展思路,依托“多元解纷工作站”“法官工作站”,立足辖区地域特点与发展实际,精准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基层治理提供全方位的矛盾纠纷调处服务。要完善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诉源治理新模式,加强经费保障,提升人民法庭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强化能力提升,提升审判质效。熟悉掌握审判执行质效目标管理指标体系,深化运用“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统一裁判尺度,落实“阅核”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审执质效全面提升。要坚持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采取多种载体和方式积极进行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提升人民法庭的群众知晓度,努力营造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植根于人民群众心中的根须”,是国家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排头兵。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向我们发出了司法服务新的挑战。东胜区人民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凝聚共识、明确目标、扎实工作,持续提升和发挥人民法庭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助推基层社会健康发展、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的职能作用,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