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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在东法|底商转让闹矛盾?执行法官如何止干戈促执结?
作者:折益丞  发布时间:2024-04-12 09:38:57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崔某某在收到全部案款后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简要案情

申请执行人崔某某和被执行人崔某签订了《饭店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将申请执行人崔某某名下的底商转让给被执行人崔某,转让后被执行人崔某支付了部分转让费,剩余转让费经申请执行人崔某某多次催要未果。申请执行人崔某某因家中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崔某支付剩余转让费。



当事人打配合

收案后,申请执行人崔某某主动请缨,表示自己能够找到被执行人崔某,请求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接警后,我院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顺利将被执行人崔某拘传回执行局。


执行局办公室内,崔某又气又惊又委屈,辩解道:“我不是故意拖欠转让费用,主要是饭店刚刚接手,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而且崔某某之前明明答应给我放宽还钱期限,现在也出尔反尔和又我要钱,我是一分钱也没有!”



巧调善劝促言和

闻言,承办法官敏锐的察觉,双方当事人产生矛盾纠纷不仅是因为转让费,还可能存在误会和不满,仅靠“刚性执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快速解决争议,承办法官以“柔性释法”分别和崔某某、崔某进行了谈话,耐心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经历4个小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成见,被执行人崔某当场支付拖欠崔某某转让费29000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就此实质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点点滴滴在心间。东胜区人民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狠抓矛盾诉源、执源治理,推动更多案件得到实质性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