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机关安保力量的建设和管理,4月1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技能视频培训会,东胜区人民法院全体司法警察和物业安检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此次培训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等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并强调了安检人员防范意识、安检场所装备配备、安全检查工作流程、安全检查人员的基本技能等方面,要求用规范的安检操作流程、文明的引导用语、严谨细致的安检工作,将风险隐患排除在法院之外。
人民法院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判场所,同时又是矛盾纠纷、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全风险等级高。严格的安全检查,不仅是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工作需要,更是保护当事人及外来办事人员人身安全的职责所在。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刘芳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全区法院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训练。二要认真学习,注重实践,使培训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形成无缝对接,学以致用,反复模拟练习,从流程到规范,严抠细节,形成执法规范的习惯,及时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确保做到安全检查动作规范,重点部位查验细致,突发事件处置合法规范。三要加强交流,全面提升。全区法院警队要注重业务技能的日常学习和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相互借鉴,共同提升。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法警对法院安全检查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把握,全方位厘清了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困惑和不足。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严格落实此次培训要求,全面提升安检技能、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确保在履行职责时能高效准确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