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被选为内蒙古自治区“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法院。为推动基层实践点执行工作高效运行,凝心聚力完成“切实解决执行难”实践点的目标任务,4月15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召开“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强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立辉列席会议,审管办负责人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院长助理、执行局局长贾晓强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全区法院创建“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进行解读,并围绕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指出提升“执行三率”、打造“执行110”和擦亮“东法猎赖”执行品牌、强化执行数字赋能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做实”和“创新”举措。
张海龙院长结合全区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实践点”创建工作的培训内容,全面梳理了影响“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强调“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多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东胜区人民法院被选为基层实践点法院,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强化思想认识,精学细研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做到理论上清醒、行动上坚定,以能动履职打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盆景”。
张海龙院长强调,一要围绕“终本清仓”的目标,既要做实列清单、建台账、定方案等措施,也要借鉴“七个一批”和“三个统一”工作法,多措并举加强终本出仓工作;二要对“执行失能”和“执行失信”严加区别,强化“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分析研判和及时疏导,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三要推动“审执一体化”机制运行,定期召开审执联席会议,畅通立审执衔接机制运行,强化内部“执源治理”机制,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四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手段,加强宣传,及时播报执行快讯,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推动诚信社会的建设。
赵强副院长总结会议并强调,此次会议,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法,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总目标的如期实现提供了共同遵循。全体执行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到心中有目标、手上有方法,一如既往将“东法猎赖”集中执行行动与“执行110”结合、将集中攻坚与常态化攻坚结合,不断在实战中积累经验、历练本领,以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稳步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打开新局面、取得新成果,为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打造可复制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