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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在东法|督促履行=执前和解+现场给付!
作者:王雨雨  发布时间:2024-05-17 09:11:05 打印 字号: | |

“要始终坚持‘立审执’一盘棋思想,要让判前沟通、判后预警、执前督促的每一环节落地落实,法官在审判过程不仅要想着怎么判、更要考虑能否执行、能否督促履行。每位法官都要形成判后督促履行的意识,共同推进执源治理取得实效,让当事人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在督促当事人现场履行后如是说。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落实判后督促和尽责耐心释法,促成双方当事人经历二审后在执前和解,成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刘某于2022年11月6日与王某夫妻两人签订领取《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于2022年12月6日前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刘某当天将50000元定金支付给王某夫妻。但到期后,王某夫妻不履行过户手续,刘某多次催促未果后,将王某夫妻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判决王某夫妻返还原告两倍定金100000元,王某夫妻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生效后,刘某在申请执行前向法官透露想要调解的意愿,本着化解纠纷的目的,法官多次与王某夫妻沟通、耐心解释案件的情况,王某夫妻有感于法官的耐心、认真,也愿意与刘某协商解决此事。


最终,刘某与王某夫妻达成和解,现场向刘某支付95000元了结了该起案件。



法官说法

滴水穿石、法润解纷。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终点!东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以判后答疑、督促履行为抓手,坚持能动履职、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判后履行率,有效预防一案结多案生、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让执源治理见真章见实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