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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言和在东法 |判后“执前和解” 督促履行显成效
作者:杨娅萱  发布时间:2024-06-05 09:14: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后,成功促成了双方的执前和解。案件涉及被告李某、陈某与原告邵某,三者原为朋友关系,曾在2010年和2011年间发生两笔借贷往来,总额达20万元。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其中一笔还款的性质产生了争议。鉴于当事人情绪激动,考虑到矛盾突出可能引发的新诉讼,承办法官樊利琴决定先行采取调解方式处理。

然而,由于原告邵某年事已高、情绪起伏较大,对于涉案借款的还款金额和性质坚持不同意见,对被告亦结怨颇深,坚决不愿在借款金额和还款条件上作出让步,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尽管从程序上看案件已经审结,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的年龄和情绪状态,担忧其不满可能导致新的诉讼纠纷,且原被告间的根本矛盾尚未完全解决,预计案件仍将进入执行程序。

在此背景下,樊利琴法官并未停止努力,秉持“执行一盘棋”理念,实质助推动矛盾化解,从多年情谊入手调解,继续为原告提供多次答疑,对被告进行耐心劝导。既理家务事,也释法理情,最终,被告同意依照判决结果以现金当即履行还款义务。

东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实做细“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推进全方位、多维度的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避免案生案、努力督促判后履行及执前履行,真正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