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德呼,男,蒙古族,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在工作中,我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身,从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看待每一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忠于职守,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履职的最高标准,要求庭里每一位工作人员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开拓创新,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加院党组及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
杨林,男,汉族,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胜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能够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中,充分认识执行法官的自身使命和责任,在司法过程中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不断锤炼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力争把本职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出色。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端正自己言行,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教导,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杜绝在工作以外与社会人员非正当接触,避免在办案中可能遇到的尴尬和人情关系困绕,时刻保持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张娜,女,汉族,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员额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我能够做到顾全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为。始终严守工作纪律,以端正的工作态度、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入党誓言,时时警醒自己是一名党员,永远牢记入党誓词,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于明,女,汉族,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指挥中心主任。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践行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爱岗敬业的担当精神,践行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作为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我秉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执行指挥中心的“核心处理器”作用。作为一名法官,始终以提升业务能力为目标,以务实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根本,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带领执行团队工作迈上新台阶。
包斯静,女,蒙古族,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担任东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政委。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身着警服、头戴警徽的共产党员,也深刻了解自己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用辛勤的汗水和青春年华铸就了一颗人民心中的银盾之星,皆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为法院执行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而努力工作。调入法院工作11年来连续9年分别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公务员嘉奖、三八红旗手、优秀女干警等荣誉,这对于她来说既是荣誉,更是鞭策,鞭策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以身作则,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能量,贡献自己的力量,用实际行动彰显党员的光辉形象。
李海燕,女,汉族,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承办了多种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年办案数近200件。作为定分止争的法官,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庭审中能够全面、具体的审查每个犯罪情节,庭审后严谨、全面的梳理案件材料,准确提取法律事实。在判决书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真分析每起犯罪案件的构成要件,充分论证犯罪结论,同时详细的回应控辩双方的意见。在判决后释明环节,为被告人及被害人详细说明定罪理由及量刑过程,避免了日后的群体信访及上访等纷争的发生。
韩鲜,女,汉族,201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干警。作为一名党员,我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熟悉财务运转整体流程,能够全面完成院内的各项工作,在政治理论学习、遵纪守法等各方面都较好的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获得好评,让“党员”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
马慧,女,汉族,202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干警。从2012年至2016年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从事书记员工作期间共计协助法官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1000余件,2017年至2018年在司法辅助办公室工作,办理评估案件共计600余件,2019年至今在综合办公室工作,完成文书打印共计约84259份,政府采购共计100余件。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牢记初心使命,坚定共产主义信任,遵守党的章程,践行党的宗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严以律己,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用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着自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懈努力,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白宇,女,汉族,2003年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自参加工作以来,我立足平凡岗位,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奋敬业。2012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13年被任命为代理审判员。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担任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累计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行政案件100多件,办理过程中追求公平公正,无一超审限,无一违法违纪,无一群众举报和投诉。极大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多次收到案件当事人送来的旌旗表扬。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办案标兵”、“优秀党员”,并受到区委组织部的表彰。
游勇,男,汉族,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参加工作以来,严格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学习党的理论政策,踏实为人、勤恳做事,先后就职于信访室、执行局三局、政治部、立案庭、执行局。在信访室工作期间,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配合本院及上级部门完成各类接访活动,报送台账;在执行局工作至今,七年的时间里,完成各类结案400余件,制作各类司法文书万余份。曾荣获东胜区人民法院优秀书记员、优秀共产党员、东胜区文明市民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