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建华,男,汉族,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委员、政治部干警。从事党务工作以来,我“高标准”圆满完成每年庆“七一”系列党建活动;“高要求”及时督促指导各支部对标对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推动标准化支部建设;“高效率”进行党员系统信息维护工作,及时为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和转出;“高质量”深入对口社区组织并参加各类主题党日活动。我始终以“四高”为工作目标,履职尽责、实干担当,以实际行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不 忘 初 心
牢 记 使 命
韩燕,女,汉族,201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书记、立案庭法官助理。参加工作以来,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我始终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作为第二党支部书记,我努力学习、自我提升,做到政治上提高觉悟、工作中脚踏实地、生活中严于律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开展支部工作中,我充分倾听党员心声、谋划研究党建工作,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干警紧密团结在院党组周围,时刻以党总支为引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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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薇,女,汉族,201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司法和党务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完成各项任务,荣获东胜区人民法院“喜迎二十大·建功新征程”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2022年东胜区人民法院“党员业务标兵”,2023年共青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践行二十大,青春当有为”青年辩论赛“优秀辩手”称号,全市法院系统“听我断案”故事会2024年度第一季度决赛三等奖等各类荣誉称号。今后,我将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中奋勇争先、奋发进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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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女,汉族,201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宣传委员、民一庭法官助理。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和时代光芒。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深刻体会到审判工作就是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底,把为党、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深植内心,紧盯“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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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龙,男,汉族,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东胜区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组织委员、执行局书记员。党务工作中,我先后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支部党建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执行工作中,我践行“执行利剑,兑现承诺”支部品牌理念,高质效办理各类保全案件,不辞辛苦、不畏艰难、奔波千里,有效防止财产转移,实现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审判工作中,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调群众之“急难愁盼”,以较高的调撤率,尽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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