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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9 09:21:01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内0602执1885号

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名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汇隆亮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汇隆亮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674371625Y,住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路西侧创业大厦B座,法定代表人:赵旭东。

被执行人:赵勇,男,汉族,1975年4月26日出生,现住东胜区百合苑14号楼中单元403室,身份证号码:152701********0959。

被执行人:边宇静,女,汉族,1976年4月8日出生,现住东胜区百合苑14号楼中单元403室,身份证号码:152701********0621。

凡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额5%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执行标的:3426888.33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8547778596

19947178179

联系人:终本善后组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