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内0602执恢86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二宽与被执行人郭俊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内0602执恢863号
执行标的(金钱):194750元及利息。
未履行的标的:19475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85.78元。
被执行人:郭俊峰,男,汉族,1982年1月14日出生,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满达小区2-1-301室。
身份证号码:152726********0011。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隐匿、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和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靠的下落,并依据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励1000元悬赏金,提供财产信息的奖励执行到位财产的5%悬赏金,奖励资金可直接从执行到位的款项中进行扣除。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
联系电话:0477-8113018
19947178239
联系人: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