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鹤
-东胜区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
2010年7月1日,那一天我永远铭记在心,因为在那一天,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小,我就深受家庭的影响,我的父母都是有着五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中。我对党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小就渴望能够成为一名党员,像父亲一样为人民服务。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父亲经常给我讲述党的历史和英雄事迹。他告诉我,党是人民的先锋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组织。党带领人民走向了繁荣昌盛,也为我指明了前进的道路。这些故事让我对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在我心中种下了对党的无限向往。
2010年10月,我踏上了工作岗位,成为了一名法院干警,在司法警察的岗位上一直工作至今。这十四年来,我经历了无数的困难和挑战,但我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和理想。我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党组织的培养下,我获得了多项荣誉。2017年,我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个人三等功;2021年,我被评为“警务实战技能”优秀学员;2023年,我荣获“巾帼模范标兵”称号。这些荣誉既是对我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我今后工作的鞭策和动力。
我深知自己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因此我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入党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父母作为党员,对家庭、对子女的成长与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信仰,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和追求。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我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