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内0602执2646号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福瑞祥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海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海涌(152726********0017),住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畜产小区10号楼2单元206室。
凡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奖励,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执行标的:48.1万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18547778569/18647270788
联系人:终本善后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