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内0602执恢39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筱梅与被执行人高永胜、申银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永胜,男,汉族,1976年9月1日出生,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5号街坊富丽宫C区2号楼301室,身份证号码:152722********2734
被执行人:申银霞,女,汉族,1974年11月12日出生,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152728********0025
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额5%-10%予以奖励。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线索的,悬赏金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执行标的:916955.51元。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77-837011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