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法官+社区”联动调解,“说法+明理”为民解忧
作者:乌都娜  发布时间:2024-08-09 09:36:3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房屋买卖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困扰。为了更好解决此类纠纷、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法官乌都娜深入民联社区,指导调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取得显著成效。

案情背景

近日,民联社区居民张先生与李女士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矛盾逐渐升级,甚至影响到邻里关系。为妥善解决此事,民联社区调解委员会邀请乌都娜法官深入社区指导调解工作。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在合同中对房屋的具体面积、交付时间、装修情况等细节未具体约定。张先生认为李女士所提供的房屋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小,且交付时间延迟;李女士则认为张先生未能按时支付尾款,且对房屋装修提出额外要求。

调解过程

第一步:核实合同内容和事实

乌都娜法官首先核查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房屋面积测量报告、银行转账记录等。她发现合同约定条款存在一定模糊性,尤其是关于房屋面积和交付时间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此,乌都娜法官实地查看了争议房屋,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

第二步:法律解释与责任分配

乌都娜法官向双方解释了合同法中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特别强调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她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特别是关于面积、交付时间和装修情况的条款。乌都娜法官详细讲解了双方在面积误差和交付延迟问题上的法律责任,并指出:

- 面积误差: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误差大小进行补偿。

- 交付时间: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若卖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 装修要求: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的装修情况,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步:制定调解方案

乌都娜法官通过深入浅出的法律讲解,帮助双方理清争议点,并联合民联社区调解委员会提出以下调解方案:

- 面积误差处理:由李女士对房屋面积误差进行补偿,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面积差异,退还张先生相应的购房款。

- 交付时间约定:双方重新约定一个合理的交付时间,李女士承诺在两周内完成房屋的最终交付,并支付延迟交付的违约金。

- 装修问题解决:李女士按照张先生提出的合理装修要求进行调整,双方明确具体的装修标准和期限。

- 补充协议签署:为了避免今后再次产生类似纠纷,双方共同签署一份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面积误差补偿、交付时间和装修要求等内容。

调解结果

经过多次调解和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在李女士完成补偿后支付尾款,李女士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并进行适当装修调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调解成功后,张先生和李女士对乌都娜法官和社区调解委员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通过这样的调解方式,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也增强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感,修复了失和的邻里关系。

社区反响

法官进社区指导调解的模式受到了居民们的广泛好评。许多居民表示,通过这样的活动,他们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看到了司法部门在维护社区和谐方面的努力。民联社区居委会也表示,将继续开展此类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结语

此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展示了法官专业指导在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民联社区调解工作树立了典范。未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派驻法官进社区,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调解能力,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