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内0602执1629号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吕珊珊与被执行人其木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其木格,女,19**年**月**日出生,蒙古族,公民身份号码152701********0042,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每天百货北第二条巷子其其服饰店。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其木格具体下落并能协助人民法院将其拘传到位的,申请人奖励1000元。该款项由申请执行人当场支付或拘传前打入法院账户。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77-5119102
13214857193。
联系人: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