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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东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12 09:41:23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内0602执101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文华与被执行人王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东,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现住东胜区罕台镇布日都梁王家渠38号,公民身份号码:152701********4211。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债权、银行账户、保险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除外)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靠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的(拘传或司法拘留),申请人承诺奖励悬赏金2000元。

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执行标的:64500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如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请于每周周一至周四上午到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终本善后值班室提供相关线索;

如发现被执行人可靠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请拨打电话 0477-8370110提供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