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东胜区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职议案,决定免去陈海燕同志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免去樊利琴同志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杨林同志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樊利琴为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石小勇挂职任东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9月19日下午,东胜区人民法院组织新任命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新任命同志一致表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继续勤勉工作、认真履职,不断提升自己的审判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