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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主动履行践诚信 弘扬诚信正能量
作者:王婷  发布时间:2024-09-27 09:22:51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今天来是还钱的,谭某说叫我交到法院,我今天把他也喊来了,当着你们法官的面,我把欠他的钱给他付清”。近日,韩某来到执行110,要求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的给付义务。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韩某自2020年至2022年间,先后多次通过微信向申请执行人谭某借款共计8万余元。借款后,谭某多次联系韩某但均未与其取得联系,情急之下,谭某将韩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韩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谭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因韩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并将韩某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某日上午,被执行人韩某主动来到法院,称其自从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后,给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有时候出门坐车都受限制,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并表示愿意主动还清欠款。执行110干警了解情况后,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商,申请人谭某最终同意被执行人韩某偿还本金即可,借款利息愿意主动放弃。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后,韩某当即现场履行完毕欠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寄语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日常案件中,能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的当事人并不多,主要还是被动等待执行,更有甚者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本案中韩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行为,不仅维护了个人信用,彰显了诚实信用的优良品质,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