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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兑现·典型案例|聚焦“小标的” 守护“大民生”——21起案件同一被执行人“打包”执结显成效
作者:白 慧  发布时间:2024-10-12 15:30:08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采取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强执行手段、优化执行程序、强化执行力度,聚焦“小标的”、守护“大民生”,于近日一次性执行完毕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21起合同纠纷案件,以沉甸甸的“真金白银”提升司法为民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某电力燃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货运款9000余元,至今未履行。执行法官冯婉庭收案后,经分析研判,发现某电力燃料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还案涉其他同类由案件共20起,案件标的额共计328000余元。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加快执行兑现力度,冯婉庭法官团队研究决定进行系列案件“靶向”处理,以“执行一次”执结21案,确保案件的快速流转和有效执行,以减轻当事人等待的焦虑。

执行立案阶段,经财产查询,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所欠款项均系货运费,涉及运煤司机的生计,经过执行团队研判,决定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赵某传唤到案,但通过常规手段查找“法人”未果。后执行员李渊通过研判登记在赵某名下的车辆信息,通过车辆行驶轨迹找到其住址,经过两日的蹲守摸排,执行干警成功将法定代表人赵某传唤到案。

调解室内,赵某表示希望可以暂缓履行,将与公司其他股东商量凑钱偿还欠款,并自愿提供其名下房产作为执行担保财产。取得21位申请人同意后,法院依法查封房屋。暂缓履行期间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故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启动拍卖程序,拍卖赵某名下房屋。考虑此系列案件申请人较多,但个案标的额较小,货运款对运煤司机来说又是主要经济来源,执行干警与拍辅公司协商,同意暂缓收取拍辅费,拍辅费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支付。

发放执行案款时,因大部分申请人为运煤司机,短期内无法到执行局领取案款,为方便申请人,执行团队决定“线上”进行案款发放,先与申请人电话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执行干警与申请人互加微信,微信中执行干警再次以文字形式告知申请人案件办理相关情况,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打款,收到款项后申请人微信确认已收到案款。最终,21起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在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执行理念善意文明、执行力度贯彻始终下,得到了执行结果履行完毕、执行效果反响热烈、司法为民生动诠释的良好效果。

系列案件“靶向”处理、精准发力,“法人”提供担保、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先拍卖后付钱、优先保障申请人权益,案款不够再联系、公平对待每位申请人,“线上”沟通发案款、便捷效率最重要。东胜区法院创新为民服务、为民解忧工作机制,从立案执行开始便加快案件办理节奏,打造涉民生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兑付“绿色通道”,实现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一次性”执结完毕,有力保障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