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原告刘某某对被告华某某提起离婚诉讼,主要诉求包括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用承担,以及诉讼费用的归属。原告描述了双方自2012年相识至登记结婚的过程,指出因婚前了解不足,婚后发现被告性格内向、缺乏沟通及家庭责任感,未尽到伴侣责任。2024年7月起,双方分居。原告在独自应对家庭与工作压力时,未得到被告及其家人的支持,特别是家中店铺遭遇困难时,被告未能施援。原告虽给予被告改正机会,然而被告未有改善,遂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调解过程
法院并未简单地将此案归咎于传统的审判程序,而是采取了一种更为人性化、更具温情的处理方式——调解。
法官田丽娟考虑到婚姻纠纷的复杂性与敏感性,将双方邀请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在这里,法官田丽娟以倾听者的角色出现,身着法袍,却怀揣一颗温柔的心,耐心而真诚地倾听双方倾诉,为原被告提供了释放心中长期压抑情感的平台。调解过程中,双方得以面对面交谈,互相倾吐内心的真实感受。在这个温暖的环境中,彼此的误解与隔阂得到了化解,法院的调解不仅成为了沟通的桥梁,更在无形中修复了双方心灵的裂痕。
经过一番深入交流,法官洞察到,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并非如原告陈述的那般脆弱不堪,而是缺乏了有效的沟通、理解和关爱。多年的共同生活,不仅孕育了两个可爱的孩子,更是积累了无数生活的点滴,只是缺乏了适时的沟通与理解。
调解结果
最终,在法官田丽娟的悉心调解与不懈努力下,原告刘某某心中的愤懑与不满得以消散,双方达成了和解的共识。双方当事人表示,未来他们将携手合作,共同营造幸福家庭,共育未成年子女成长。同时,法官也寄语当事人,希望双方都能从这次调解中汲取教训,学会沟通、理解与包容,共同构建美满和谐的家庭。
面对家事类纠纷,调解工作不仅能让双方重归于好,更在无形中强化了彼此间的纽带,为双方未来的相处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东胜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调解家事纠纷,不仅注重化解夫妻双方表面冲突,更深层次地挖掘并解决婚姻关系中的根本问题,为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