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讲师团成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王少禹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邹宇,在自治区高院宣教处刘亚男处长陪同下,莅临东胜区人民法院调研民商事案件办理情况并座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艳春及东胜区人民法院在家班子成员陪同。
调研组实地观摩了诉讼自助服务区各终端一体机、立案送达工作流程、超融合开庭模式、无书记员庭审模式、文化建设的主题布局、人大代表工作室设立机制,以及各调解组织的案件调解情况等,对我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文化建设成效表示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东胜区人民法院各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就民事领域内案件审判难点,法律适用问题,包括建工案件中劳务队施工主体的认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审查举证、烂尾工程的价款认定、验收合格后的质保责任,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合同效力、无效的后果、借款人身份的认定、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思路,执行异议案件中占有、过错、案外人恶意诉讼以及涉金融案件纠纷等问题的解决办法提出倾向性意见,并向讲师团进行咨询请教。面对东胜区人民法院各庭长如饥似渴的学习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迫切心情,王少禹法官和邹宇法官结合相关法条和办理类案的经验,耐心细致地进行一一解答。座谈会气氛热烈而融洽,与会人员以问题为导向展开深入研讨和交流。各业务庭室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座谈受益匪浅,讲师们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为各庭室打通办案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提供了新的思路。
此次调研座谈,是最高院、内蒙古高院、市中院对全面提升东胜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接下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商事审判工作,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理念,不断推动东胜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