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被执行人提着18万现金来到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杜鹏程的见证下,将18万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一起民间借贷案就此执行完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申请人刘某曾借给被执行人王某、郝某18万元,当时王某、郝某借钱时信誓旦旦地表示肯定会将18万元连本带利如约还给申请人刘某,没想到这笔钱直到还款期限届满也没有偿还。刘某起诉两人胜诉后,被执行人王某、郝某依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杜鹏程收案后向二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郝某两张银行卡和微信财付通账户共计35000元,此外,还查封了二被执行人所有的某小区房产一处。期间二被执行人依旧没有主动还款的意向。遂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上述房产,执行法官依法上门张贴查封、拍卖、腾房公告。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郝某看到法院即将对其房产进行强制拍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同意只偿还本金,最终,王某主动来到法院将18万元现金偿还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体现了东胜区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的决心和能力。通过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积极协调各方利益,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东胜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主动履行义务,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