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执行专栏
东法猎赖 | 一副十字绣背后的温情与执行的力量
作者:白 慧  发布时间:2024-12-09 10:18:01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白某与被执行人乔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2023年5月,白某与乔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乔某某购买白某位于东胜区某小区房屋一套,房屋中的电视机、十字绣等物品,双方口头约定归白某所有,乔某某同意待白某有时间后自取。后经白某多次催要要求乔某某返还相关物品,乔某某却拒绝返还并辩称:“我花钱买的东西,不可能还给白某,白某可以花钱买回去。况且我买房时没见过白某,我是和二手房公司买的。”白某无奈,故将乔某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鉴于双方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不包括房屋内的动产,故电视机和十字绣应归白某所有。判决生效后,乔某某仍然拒绝归还,白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秦瑞刚收到案件,对案件进行分析,此案案情简单、事实明了,涉案标的额根据市场估价最多2000余元,调解是最有利于双方解决问题的途径。于是执行员秦瑞刚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希望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申请执行人白某称其在外地务工,不便请假返回。被执行人乔某某称其不认可法院判决,当时房产公司说的是白某送我一幅画用以填补挂在客厅墙上的十字绣拿走后的空白,现在画没见着,还要拿走那副十字绣,我不同意。我现在在牧区秋收,无法到场解决。

执行员秦瑞刚敏锐捕捉到乔某某话语中的关键点,原来双方之间还“牵扯”着一幅画的事儿。于是和白某电话联系求证该事。白某称当时是房产公司和乔某某谈的,具体内容他不清楚。为了弄清当时的实际情况,执行员秦瑞刚又与房产公司取得联系。房产公司称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当时说好由白某送乔某某一幅画,乔某某返还十字绣和电视机,但是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立过字据。了解到双方目前因这件事闹到了法院、打上了官司,房产公司便积极主动表示其愿意购买一幅画送给乔某某。

乔某某得知房产公司愿意购买一幅画送给自己后,说话语气和态度缓和了不少。于是执行员趁热打铁,向乔某某耐心释明法理、讲清道理、说清事理,最终乔某某同意归还白某电视机和十字绣。

执行现场,白某专门请了搬家公司的人搬运十字绣,搬运过程中千叮咛万嘱咐工人一定要小心不要弄坏。看到白某这么重视这幅十字绣,执行员便好奇地问道这幅十字绣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白某说:“这套房子其实是我的婚房,这幅十字绣是我妈花了一年半的时间,一针一线亲自绣出来送给我的结婚礼物,绣上的字‘花開富贵’是希望我的日子越过越好。所以这幅十字绣对我有特殊意义,我必须要拿回来。”

听到白某这么说,乔某某也主动配合现场工作,帮忙寻找螺丝钉、剪刀等工具,整个执行现场和谐有序,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一副估价没多少钱的十字绣,在申请执行人眼里却“价值连城”,就算打官司也要完整无缺的拿回来。而执行法官从拿到案件到顺利结案花费不到一天的时间,未因案小而拖延办理、延迟办理,而是寻求最佳解决方式,不厌其烦地从中沟通联系,从未有过一丝懈怠,最终促使该案圆满解决。

小案件,看似标的额有限,但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暖心故事,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真切期待。“东法猎赖”不以标的额大小论英雄,只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为主要目标,在一次次的执行行动中,东法人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法院人的初心与使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守护神!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苗 江